周侯於荊州敗績,還,未得用。王丞相與人書曰:“雅流弘器,何可得遺?” 謝公雲:“賢聖去人,其閑亦邇。”子侄未之許。公嘆曰:“若郗超聞此語,必不至河漢。”
事亲有隐而无犯,左右就养无方,服勤至死,致丧三年。事君有犯而无隐,左右就养有方,服勤至死,方丧三年。事师无犯无隐,左右就养无方,服勤至死,心丧三年。 王夷甫以王東海比樂令,故王中郎作碑雲:“當時標榜,為樂廣之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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