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丹丹绳艺(祺袍绳艺缘)


  男女异长。男子二十,冠而字。父前,子名;君前,臣名。女子许嫁,笄而字。
  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人杖,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杖。子、大夫寝门之外杖,寝门之内辑之;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,即位则使人执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,国君之命则辑杖,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则辑杖,于大夫所则杖。大夫之丧:三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妇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辑杖;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世妇之命授人杖。士之丧:二日而殡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妇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则杖,哭柩则辑杖。弃杖者,断而弃之于隐者。

林丹丹绳艺(祺袍绳艺缘)

  範寧作豫章,八日請佛有板。眾僧疑,或欲作答。有小沙彌在坐末曰:“世尊默然,則為許可。”眾從其義。
  世目周侯:嶷如斷山。

林丹丹绳艺(祺袍绳艺缘)

|麻绳缘

GMT+8, 2024-09-21 19:41:03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